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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fgj/2022-000001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0 [ 公开日期 ] 2022-01-2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切问题,及时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反映发展改革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获得政府信息的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今年我单位主动更新信息255条(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148条),涵盖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公示公告、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财政预决算信息、建议提案等多个方面。其中,更新重点领域信息122条,工作动态61条,公示公告11条,行政执法公示20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0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5条。公开信息数量比往年有大幅度提升,内容也更加丰富。

“公示公告”栏目部分截图

“工作动态”栏目部分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12件(其中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10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信件11件(其中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9件)。去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信函申请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公开、公务员录取情况、商品房交易价格明细等。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前,先由各科室填写《政府网信息发布审批表》并报科室负责人审核,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完成后报至办公室,确保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规范,发布的内容合法合规。

办公室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及时高效。办公室建立信息发布台账,记录发布信息的要素信息,方便信息管理。

(四)平台建设

今年,我单位在郯城政府网首页设“信用郯城”专栏,在专栏里设四个板块:信用政策法规、信用信息双公示、信用宣传、信用修复。其中,发布信用政策法规106条,信用宣传10条。

(五)监督保障

我单位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和监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搜集汇总、整理、发布及监督,保障各项工作高效运转、高质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一年的工作开展,我单位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时效性等方面有所提升,但对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群众的切实服务需求,我单位仍需加大各方面工作力度,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信息内容还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力度。建立工作台账,监督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并定期组织全员培训,开展教育宣传;二是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按照《条例》中主动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持续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丰富和完善,为群众提供更多切实有用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2.本单位落实2021年度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21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郯政办字〔2021〕35号)文件精神要求,持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一是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本年度两次价格听证会都严格按照决策程序依法公示公开。二是推动重点领域公开。继续聚焦价格与收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推进用权公开。本年度继续深化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权责事项、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公开力度。四是结合发改职能深入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走进政府机关,与市民座谈交流,吸纳意见建议,积极打造阳光、透明、服务型政府部门形象。

3.本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我单位共承办人大建议1件、承办政协提案4件。内容涉及新能源电动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承办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4.本单位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推动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我单位申请在郯城政府网站首页开辟“信用郯城”专栏,专栏设信用政策法规、信用信息双公示、信用宣传、信用修复四个模块,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栏目内容。及时准确上传信用政策法规及活动等相关信息,全方位展示我县信用体系建设最新动态、信息等内容。专栏的开辟,拓宽了诚信教育的渠道,建立了宣传阵地,搭建了展示全县信用体系建设活动的平台,有力促进“诚信郯城”名片的打造。

5.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上相关数据来自郯城政府网我单位后台统计及本年度收到的寄件统计。

6.本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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