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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wgxj/2022-000000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15 [ 公开日期 ] 2022-01-2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文化和旅游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紧紧围绕“聚焦重点环节、围绕重点领域、落实重点任务、紧盯目标任务”等,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发布信息共474条。通过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40条。其中涉及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机构职能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多个方面。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办公室1名人员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网站管理维护,确保了信息的更新、维护,保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明确责任分工,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各业务科室积极配合,形成了上下协调一致的管理维护机制。根据各科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机关其他科室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健全各项制度。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评议、保密审查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机制,统筹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媒体扩大信息发布受众面,积极主动发布信息,做到业务工作与政府信息发布同步进行。

四、严格公开程序。县文化和旅游局明确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平稳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监督。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2年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是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确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内容,准确地把握重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2.本单位落实2021年度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充实了网站栏目。积极适应政府网站建设的新形势,满足了社会各界对文化和旅游工作信息的需求,提高了为群众服务的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是完善了运行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我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按照加强互动交流、方便群众咨询的原则,通过局网站互动栏目、监督信箱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三是加强了队伍建设。确定信息公开分管领导,确定1名人员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网站管理维护,确保信息的更新、维护,保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四是开展了系列活动。开展了政务访谈、政府开放日等一系列活动,使市民充分感受郯城县文化公共服务水平,体验文化旅游发展情况。

3.本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收到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4件,十届五次会议政协会议提案4件,共8件,已全部办理回复并已全部进行公开。

4.本单位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5.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6.本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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