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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aj/2022-00000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1-19 [ 有  效  性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点,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最大限度回应人民群众对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殷切期盼。一是抓实抓细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60余条,其中工作动态44条、公示公告4条、重点领域信息13条、领导信息1条、法规文件3条;回复群众来信3件。二是按期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较2020年减少8起,申请人全部为自然人,其中依法不予公开1起、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起、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1起,全部依法依规按期答复完毕。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县公安局共有政务新媒体平台4个(“郯城警事”抖音、快手平台已于2021年12月29日申报注销关停),运营状况良好。2021年,微信公众号“郯城公安”拥有粉丝44558人次,共发布作品327期1962条;微博“郯城公安”拥有粉丝5881人次、共发布作品236条;抖音号“郯城公安”拥有粉丝8468人次,发布作品56条;庙山派出所抖音号“庙山警事”拥有粉丝4029人次,发布作品117条。四是强化监督保障,在原有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一名民警、一名辅警,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力量,全年共自行开展4次业务培训,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90

行政强制

13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7.31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工作意识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积极性,仅仅是做好日常基本工作及会议部署要求,主动靠上对接上级主管业务部门较少,缺乏工作的创新点。

(二)信息质量不高。公开信息浮于表面,潜心钻研力度不够,整体规范程度不高,在文字解读的深度和解读方式的广度上有所欠缺,方便群众全面了解公安工作的作用不明显。

(三)业务工作不熟。新增加的工作力量对业务熟练程度不高,没有系统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相关工作要求掌握不全面、措施不细化,存在信息公开上传不及时现象。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查摆分析问题短板,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打造公安队伍良好形象的桥梁纽带,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提升。

(二)勇于争先创优。树立“见红旗就扛、见第一就夺”的争先创优意识,以更强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拼搏、善于创新,在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上力求突破,确保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提升、效果显著。

(三)加强业务培训。依托“全警实战大练兵”,加强民警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基本业务技能,及时吃透最新工作要求,力争实现信息公开专业、丰富、规范。同时,积极向上级职能部门汇报请示,及时破解工作瓶颈难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二)本单位落实2021年度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及“郯城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主动向社会公开县公安局2021年度工作成绩以及2022年整体工作规划,积极回应群众对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和谐稳定的关切。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及时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确保阳光下执法透明。二是加强解读回应,针对当前电信诈骗发案持续高位形势,每日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编发不低于2条警示案例及防范要点,动员全警转发扩散,营造铺天盖地式反诈宣传。同时,向社会公布劝返滞留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人员的通告,详细解读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动员投案自首。三是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开展20余次警营开放日、30余次退赃大会等活动,倡导群众参与公安建设、平安建设,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巡逻+”入户走访,每日走访不低于30名群众,面对面问需、问计、问效于民,有效促进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四是夯实基层基础,聚焦数字政府建设,做实做细做好政务新媒体与政府门户网站全面融合,通过微信、抖音、微博等郯城公安政务新媒体平台,积极向群众传播公安破案打击、月行一善、法律宣教等动态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五是狠抓保障落实,主动开展“回头看”,按照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一对照开展自我查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本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本单位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无。

(五)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郯城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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