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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scj/2022-000001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19 [ 公开日期 ] 2022-01-19 [ 有  效  性 ]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的文件外,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公开信息。本年度公开信息229篇,政策解读2篇,其中视频解读1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办理依申请公开2次。内容分别为涝洼地治理工程涉及占迁问题和要求公开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问题,目前已经按照申请人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按照时间节点处理完毕。

3.政府信息管理。为确保我局信息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结合人事调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021年,及时主动更新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相应内容,包括局领导班子、局主要职责、各科室主要职责等在内的机构与人员信息,并及时跟踪和变更相关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常新。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郯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强化对水利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4月,申请创办了“郯城水利”微信公众号,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方便群众监督。按照职能分工,完成了河长制等重点工作公开任务,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及公式公告等相关栏目。

5.监督保障。建立局信息传递共享微信群,加强内部联络,实现了日常动态信息、先进经验做法、意见建议等多种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及时报送,确保了报送信息真实性和时效性。目前,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1名人员具体负责,本年度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的培训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人员配备不够。近四年来,县水利局无专门科室负责此项工作,一直由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承担文电办理、政务服务、撰写材料等其他工作,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远远跟不上。

2.部分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部分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信息发布不及时,往往要等到临近考核才突击公开,公开时间和实际情况不符,致使公众难以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政府工作情况。

(二)整改措施

1.建议县政府加强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公开意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一把手”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在推进各项工作中的发挥的积极作用,加大人员配备,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注重平时公开,特别是信息宣传注重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2.本单位落实2021年度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我单位开通了“郯城水利”微信公众号,举办两次“政务开放日”,协助县政府办理依申请公开一次,及时回复县长信箱。

3.本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单位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共13件,办理结果全部公开。

4.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本年度,县水利局以政务公开助力打造节水型社会,开展“依水兴县 治水为民”政府开放日活动,全力打造“阳光水利”。

5.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郯城县水利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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