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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22-000001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19 [ 公开日期 ] 2022-01-19 [ 有  效  性 ]

2021年,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概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2021年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3条。其中公示公告45条,工作动态135条,征收土地信息63条,行政执法公示25条,人大政协提案13条,财政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情况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规范办事流程,明确申请主体、申请内容、申请程序、受理申请机构等内容,建立流程图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1年,我局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内容47条,均按规定进行了及时回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信息的保密和审查,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等制度,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机密的关系,每一条信息上传之前,都要以纸质文件,填报《郯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签批单》,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政务信息才可以上传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充分发挥网站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的重要作用,从《条例》实施以来,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部分重要主动公开信息同时也会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在局二楼设置了信息公开阅览室,可以对局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查询。建立“郯城自然资源规划”微信公众号,把局内重要动态信息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常识发布到公众号上,并利用微信公众号的功能实现不动产登记微信预约、查档验证、办理进度查询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督促全局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激发各科室单位做好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强化督查,加强对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有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务颁布,都及时与有关科室联系,督促及时公开,对不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或更新不及时的科室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配备专门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9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1

1

0

0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5

1

0

0

0

0

4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1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5

1

1

0

0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1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在政策解读方面,与群众交流互动工作开展不够深入,互动形式比较单一,且解读的内容主要以文字形式为主,缺乏图解、表格等,内容易读性不高,解读不够深入、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对政策解读重视程度和解读质量,以图片、图表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及时发布问卷调查,建议征集等群众交流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处理费的费用。

(二)贯彻落实2020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按照《20201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五大项、十七小项的要求,按照规范工作流程,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及时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充分发挥网站、报纸、杂志等平台作用,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

全年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4件。

(四)本单位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以服务窗口为平台,邀请服务对象及群众“走进政府”,拓宽政民互动、公众参与的渠道,听取服务对象及群众关于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以高质量服务推动国土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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