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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yzcyyzx/2024-00000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2 [ 公开日期 ] 2024-01-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郯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我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按时公开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和政策法规及财务预决算、及时披露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经济效益、资产保值增值和国资监管等国资国企信息。

1.主动公开。2023年,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在县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共发布信息101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当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单,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单位工作职能深入结合,在认真履行国资监管职能的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升国资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及时、精准、主动向社会推送和发布有关政策措施等信息,主动接收社会监督,持续提升国资监管服务能力、水平和透明度。

4.平台建设。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适时开展政务信息违规审查工作,杜绝和防范政府信息公开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性。

5.监督保障。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国资综合股,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向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1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并非专职工作人员,同时还承担单位内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无法完全集中精力投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经常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而超期的现象。

(二)改进情况

加强具体工作人员关于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掌握各类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督促按时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认真对照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国资国企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做好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等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国资监管工作动态信息。

3.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未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4.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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