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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合作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xs/2024-00000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供销合作社
[ 成文日期 ] 2024-01-12 [ 公开日期 ] 2024-01-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郯城县供销合作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郯城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新常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现就一年来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完善了《郯城县供销合作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郯城县供销合作社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3年,通过郯城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100条信息。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篇;信息公开年报1篇;法规文件3篇;规划计划3篇;工作进展88篇;公示公告4篇,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郯城县供销合作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郯城县供销合作社对在网络发布的各类信息发布流程进行了明确要求,对在郯城县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审批登记表登记表》,办公室主任负责拟定,分管主任负责审核,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签发,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重点围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及时公开为农服务信息,充分展示县供销社为农服务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对外公开总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对供销系统改革发展动态跟进掌握不够,导致主动公开内容不全面;二是主动沟通协调不足,工作比较滞后,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业务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机关各股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以全面政务公开促进重点工作管理。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政务公开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工作要点和典型案例,跟进学习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相关政策文件,提高政务公开经办人员意识和技能。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下一步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更新对应内容,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处理费的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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