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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mzj/2024-000001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7 [ 公开日期 ] 2024-01-1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从而有效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在民政领域信息公开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6条。其中行政给付80件、规划计划6件、工作进展及部门动态33件、公告公示15件、财政信息5件、人大政提案6件、重点领域152件、其他信息29件。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认真梳理职能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定期公开制度,如在保低对象名单、特困人员名单、临时救助名单及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等均每月发布;加强规范化建设。对其他政府管理工作信息严格落实按目录、按要求公开制度,如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公示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个,并及时按程序进行了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复议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与去年无变化。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保障。

4、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完善了网站公开栏,丰富了公开类别,优化了公开内容,满足了各种不同受众的需求,体现出民政特色。二是持续优化依申请办理机制,通过平台实现办理流程痕迹化管理,资料存档更加有效,信息共享更加方便,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5、监督保障情况。县民政局认真对待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设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对于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整改落实,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23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系统性、专业性研究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引领,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升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制定学习培训计划,不断提高相关业务人员能力水平;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的动态管理,做到上下联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问题的力度,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性、专业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图片质量不高,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对照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经济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福利政策及保障标准、办理流程。增强公开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对享受各项补贴的人员姓名、人数、家庭地址、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件,主办3件,协办0件,吸收采纳3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提案按时签收率、答复率均为100%。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始终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效率的工作原则,不断拓展创新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以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优化公开流程,推动全市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提升,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进一步发挥,积极打造政务公开工作新亮点,推动“群众满意度”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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