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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sfj/2025-0000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5 [ 公开日期 ] 2025-01-1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扩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回复温度,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精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扎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依法有序开展。

1.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和更新信息156条(其中:工作进展41条,公示公告8条,法规文件4条,财政预算2条,规划计划2条);通过“法治郯城”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90余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4年,县司法局未收到群众公开事项申请(2023年为2项)。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梳理各项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促进各项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廉洁高效。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了责任和要求,全年在政府网站、长安网更新维护工作动态信息129篇。

4.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开发完善“法治郯城”微信公众号功能作用,及时回应社会热点,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的保障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的运营维护,严格按照要求公开有关内容,方便群众申请、办理各类相关业务,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5.监督保障方面。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积极参加全县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需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二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持续加强宣传、扩大应用。三是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审核机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监督检查,要求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民生福祉、公共利益等重点领域信息,杜绝选择性公开现象,不断拓展公开深度与广度。

二是优化公开渠道。加强公开方式和渠道创新,利用新媒体、公告栏、办公场所等及时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做好政策宣讲、意见征集等提升政民互动水平。

三是加强工作培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学习,组织相关培训活动,规范公开内容,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本年度,郯城县司法局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水平,奋进新时代,贡献新作为,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行政力量。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无。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郯城县司法局通过建设马头镇法治文化长廊、庙山镇立朝法治文化广场、郯城街道三井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等一批富有特色的示范点,将示范点建设与当地特色相结合,体现民族性、地域性,将法治宣传功能与平安社区建设相结合,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资源,体现法律服务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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