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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25-000000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7 [ 公开日期 ] 2025-01-1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我们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以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水平为重点,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能力提升的功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共287条,受理依公开申请共8条。

1.主动公开方面。根据《条例》相关规定,我单位2024年度主动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相关信息等各类信息35条;转发上级文件2条,公开本单位的财政预决算4条;公共资源配置中保障性安居住房公开季度住房保障申请情况、保障房退出情况等信息15条;农村危房改造情况公示2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4年本部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份,其中收到以信函方式5份,政府信息3份,接到申请公开信息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搜集材料和依据,均按照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按照“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原则,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均填写“信息发布公开审查表”,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及权威性。

4.平台建设方面。精心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按照时限要求定期通过政府网站对行政执法公示、住房保障等栏目进行更新,及时对外公开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政务公开广度不断拓展。

5.监督保障方面。成立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以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准确、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互动性有待完善,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二是文件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不够深入,在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时,存在办理效率不高、回复不够专业的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互动机制建设,积极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鼓励公众参与和反馈;二是由局办公室负责整理报分管领导对重要稿件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做到先审后发,保证公开信息的质量;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其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建立定期机制,激励其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我局未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及减免费用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招投标、公共资源配置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及相关文件的政策解读,全年开展两次政府开放日活动,扩大公众参与。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县住建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答复7条,政协委员提案答复7条,均已按期办结。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我单位于9月30日在人民广场进行宣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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