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09-16_C/2018-0326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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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3-26 | [ 公开日期 ] | 2018-03-26 | [ 有 效 性 ]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郯城县司法局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等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郯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郯城县文体中心B座楼;邮编:276100;电话:0536-6221817。
一、概 述
2017年我局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2017年郯城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年报。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责任。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
(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公开运行。完善了《郯城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以及重大信息预公开的事项和形式,除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还通过发放宣传单、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信息予以严格的审核界定。对相关科室报送的信息先由该科长初审,然后提交局领导审核,最后予以向社会公众公开。
(三)加强宣传学习,持续规范推进。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具体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四审”制度,严把信息报送、审批关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持续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本单位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量6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条。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7年,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公示公告、政策解读、工作动态、重点领域等方面。按照依法公开原则,除涉及到秘密的事项外,其他事项都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社会公开。突出把权力运作作为核心,以“人权、事权、财权、物权”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如工作决策、干部调整、人事任免、评先评优等都召开局务会或职工大会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并将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在对外、对社会公开方面, 重点把与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务信息,重点予以对外公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科室设置情况、法律援助、公证、法律服务等管理的项目、收费标准、依据,相关办事程序。
(二)主动公开途径
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中,实际出发,采取设置公开栏、公示栏、网上公开、信息简报刊物、新闻传媒、发放资料等多种载体和形式进行公开,加大政府和政务信息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行政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7年度没有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有待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要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审批和发布流程,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热点、难点以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满足群众的知政要求,接受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