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7-06_C/2017-0324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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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3-24 | [ 公开日期 ] | 2017-03-24 | [ 有 效 性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6年郯城县水利水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属事业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共十二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郯城县水利水产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制定《郯城县水利水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结构、工作职责等进行明确的说明和界定,并召开全局工作会议进行传达部署。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各项职能和责任分工,强化办公室的职责,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和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对接,努力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同时,在原有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新增2名兼职同志,协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得到提高。2016年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4次,对水利水产局政府信息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督促指导。
(二)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制定并完善《郯城县水利水产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等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2016年累计培训4次,对信息公开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明确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认真落实目标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及时与县政府办公室沟通,保证信息公开全面、有效。2016年水利水产政务公开累计发布145条,工作动态31条,各类办事指南16项。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郯城县水利水产局积极协助县政府办公室开展政府网站内容完善和保障工作。积极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积极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认真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办理群众的各项诉求,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和热线电话(6221046)的作用,及时回复公众的咨询和质疑。截止年底,政务网站街道群众诉求1条,累计回复1条。发布政务访谈稿1篇,积极开展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解决社会关切,群众需求。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6年,郯城县水利水产局在各级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行政审批、招投标信息公开得到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收费信息公开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郯城县水利水产局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方面公开重点工程信息内容数量12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内容包含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分工、办事指南、工作动态、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行政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公开、信息公开年报等5大项18个公开栏目。
(二)公开平台
1、政府网站。我局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照县水利水产局简介、公示公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财政信息等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层次明确,逻辑清晰地组织和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2、新闻媒体。郯城县水利水产局充分利用各级报刊、郯城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报告、政务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3、政务微信、政务微博。2016年,水利水产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积极发挥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等新媒体的功能,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拓展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广度,2016年,累计发布政务微博信息120条,政务微信信息360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共接到信息公开申请7条(口头申请6条,书面申请1条),口头申请均当面予以答复,书面申请给与书面回复,群众均表示满意。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郯城县水利水产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2016年,我局依法建立《郯城县水利水产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我局参与2起行政诉讼案件。我局均按照法定程序出庭应诉,目前该2起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未公布审理结果。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至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在现有的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平台方面,对信息公开的多样化、时效性等有待进一步探索;二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系统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落实情况有待提高。
2017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做好信息发布统筹协调工作。加强与县政府信息科、市局信息科、局各科室、单位的沟通与协调,认真了解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与上级业务科室及本局各科室、单位建立固定的信息沟通发布通道,及时将最新的工作动态、重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行政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财政预算信息、“三公经费”支出、政策规定及解读等及时发布,接收群众的监督。二是狠抓规范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即定期公开和临时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和考核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促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保证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监督和专项监督。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以完善投诉信箱、监督投诉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基础上,通过县政府网站和本单位网站进一步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规范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建设,完善政务监督员工作机制,发挥政务监督员作用,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创新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的新媒体的功能,探索更加丰富多样的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的途径,与上级业务部分、主流媒体等建立联系,全方位的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最新的、社会化的载体进行全视角的信息公开,做到与时俱进、逐步深入,更好地发挥效果。
十一、所属事业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局所属事业机构信息均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开通以来,我局积极探索信息发布的形式和相关安排,陆续通过政务微信及政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信息发布与政务网站同步进行。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郯城县水利水产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