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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供销社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索  引  号 ] 0304-30/2017-0323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供销合作社
[ 成文日期 ] 2017-03-23 [ 公开日期 ] 2017-03-23 [ 有  效  性 ]

 

郯城县供销社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编制郯城县供销社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我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郯城县政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建立了公开监督机制,制定信息公开计划,明确和完善机关股室的工作职责,实现信息公开等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调研力度。2016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真实、准确,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造成的不良影响和群众投诉现象。

  二、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社根据《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了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和定期、不定期更新。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主动公开信息23条,内容涉及机构设置、相关文件、工作动态等工作,做到了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机构设置。重点公开了县供销社机关领导班子及科室设置。

  2、相关文件。表彰、学习活动等文件。

  3、工作动态。及时公开县社机关及所属企业的工作动态。

  ()信息公开的形式:

  网站公开。在“郯城政务网”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1231日止尚无人要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无固定公开部分公开和未予公开的信息以及就政府公开信息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社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及减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着,一是宣传力度不够、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及时更新力度还不够强,与政府提出的要求有一定距离,今后我们将认真对照《条例》要求,规范制度,完善机制,提高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公正,透明,充分发挥供销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主力军作用。

 

 

 

一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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