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37-03_Z/2016-1103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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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11-03 | [ 公开日期 ] | 2016-03-31 | [ 有 效 性 ] |
2015年,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贯彻县政府办公室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根据《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及时对照考核指标表,对之前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评,对照考评细则,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做事、按章理事。二是注重信息公开前的源头审查。公文审签单开设公开属性栏,并明确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于公开”等各种属性。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郯城县金融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郯城县金融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郯城县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发布协调、审核,保密审查、澄清、责任追究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制定《郯城县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郯城县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同时,及时发布政信府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做到真实、齐全。二是在法定范围内做到主动及时的公开有关信息,对涉及面广、社关会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做到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做好科学解读,开展有效舆论引导。三是及时总结本单位年度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并做到主动公开。对涉及到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等热点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及程序要求,及时通过网上信息发布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地方金融监管事项,按照省市金融办文件精神,在服务指南中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申请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做到及时公开。二是及时编制单位上一年单位决算、本年度单位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做好公开工作。三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布《郯城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通告》、《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让社会公众了解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手段、危害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制定《郯城县金融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进一步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的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二是制定《郯城县金融办政务公开事项审批表》和《郯城县金融办信息公开申请表》,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做好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我单位没有独立网站,依托郯城县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该网站设置、规管理范,工作机制健全,网站及后台系统安全稳定。二是按照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上报胡雪廷同志为我单位的新闻发言人,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三是设立档案室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做到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四是我单位政务微博为郯城金融,政务微信为郯城金融,政务微博和微信均做到及时发布信息。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单位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上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指南等信息,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
(三)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强化网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信息内容保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二是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互联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
(四)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