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35-09_D/2018-033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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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3-30 | [ 公开日期 ] | 2018-03-30 | [ 有 效 性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县食药监局办公室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由整体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整体工作情况
2017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创新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一是着力打造公开主要平台。在县政府网站开辟信息公开专栏,将人事信息、财政资金、重点项目、计划规划等进行公开,并第一时间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信息。二是着力打造公开辅助平台。充分利用“食安郯城”微信公众号,发布当天新闻和最新的文件精神,及时公布涉及民生等方面的信息。三是着力打造公开办事平台。全力抓好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方面将办理事项进行公开,有效服务群众,提高办事效果。
(二)突出重点,深化公开内容。一是抓好财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完善细化“三公”经费等专项资金公开内容;二是抓好重大基建项目信息公开,全面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基本信息公开;三是抓好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类别清单、编制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并公开审批办理进程和结果;四是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全面推进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情况、专项整治、稽查办案等食品药品行政监管处罚情况信息公开。
(三)强化互动,提升公开实效。一是畅通政务咨询渠道。在网站开设政务咨询专栏,更方便、更快捷解读政策,公开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切实做到了留言有回复、咨询有答复;参加广播电视台开设的“行风热线”,单位负责人上线为听众释疑解惑。二是畅通信息互动渠道。在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回应食品药品法规政策和咨询投诉事项。三是畅通舆情回应渠道。建立健全网络发言人制度,明确网络发言人,负责本单位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达到了主动公开、引导舆论、沟通大众的良好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网站、政务微信公开信息361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信息151条,公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0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收到举报1件,无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措施
2017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着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力度还有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还有待加强,目前公开的重点信息,还不能满足群众获取信息的需求;三是信息公开培训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尚未列入公务员培训的学习内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将信息公开纳入各地各单位日常工作,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上网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
二是围绕重点领域,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注重抓好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公共监督以及财政资金、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或舆情,对相关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对各类咨询进行全面回复;深入推进网上办事平台建设,规范事项办理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能力。适时举办专题培训班,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完善公开栏目,充实公开内容,提升各单位信息公开的能力,突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
四是突出载体建设,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对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挥网络发言人作用,突出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五是严格督办落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督办和考核机制,建立社会评议机制,对各地各单位的信息公开进行督办、检查、评议、考核,做到部署有序、推进有力、落实有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不断提高公开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