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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盐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0406-30/2017-0401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盐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7-04-01 [ 公开日期 ] 2017-03-31 [ 有  效  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编制郯城县盐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 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制定的《郯城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郯城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领导成员分工、单位职责和内设科室。

2、主要职责。

3、服务承诺、办事指南。

(二)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在“郯城政务网”上发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12月31日止尚无人要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无固定公开和未予公开的信息以及就政府公开信息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确认违法或撤销。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着,一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信息及时更新力度不够强,与政府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食盐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强食盐监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及时性,切实满足公众食盐安全信息的广泛需求。二是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属性的研究,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的界定、政府信息与一般信息的界定,做到依法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优化公开程序和工作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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