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tcjjkfq/2019-000002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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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2-22 | [ 公开日期 ] | 2019-02-22 | [ 有 效 性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郯城经济开发区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本区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开发区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公信力。按照《条例》第五章规定的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的范围,结合开发区各部门工作职能,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规划的重要信息都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开发区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内容涵盖开发区化工园区应急平台系统项目需求公示、品冠新材料3.5万吨/年新型胶黏剂项目环评公示、阳煤恒通化工3万吨/年漂白粉装置安全搬迁改造项目环评公示、方泰化工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评公示、国务院大督查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公告、泛泰新材料年产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制品建设项目环评公示、亿鹏新材料18万吨/年聚氨酯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环评公示、殴适德2100万张高档家具贴面纸及其配套年产3200吨装饰纸项目环评公示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开发区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开发区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贯彻落实2018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郯城经济开发区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并亲自分管,下设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内,由一名网络技术人员和一名文秘人员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开发区党工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在党工委会议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工作中有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各科室政务公开进行督促检查。同时,下发了《郯城经济开发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方案》、郯城经济开发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名单、《郯城经济开发区保密制度规定》等制度,将规章制度公布上墙,接受监督。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按照《条例》第五章规定的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的范围,结合开发区各部门工作职能,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规划的重要信息都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开发区领导班子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深入细致地抓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对企业落地、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基础设施招投标以及各项政策进行及时公开发布。
八、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
2018年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量大、业务技术性较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开展的较少,致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不够;下步将加强业务培训。继续组织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开发区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和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对《条例》和相关政策规章、规定的理解深度,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驾驭能力,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
二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仍然不高。下步将加强有效监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正常化。不定期地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征求外来投资者、服务对象的意见和接受群众投诉,监督检查优化环境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