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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经济开发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0014-02_Z/2017-0329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7-03-29 [ 公开日期 ] 2017-03-29 [ 有  效  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2016年,郯城经济开发区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本区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开发区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公信力。

(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郯城经济开发区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并亲自分管,下设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内,由一名网络技术人员和一名文秘人员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开发区党工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在党工委会议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工作中有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各科室政务公开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先后修订完善了年初制定下发了《郯城经济开发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方案》、郯城经济开发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名单、《郯城经济开发区保密制度规定》等制度,将规章制度公布上墙,接受监督。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按照《条例》第五章规定的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的范围,结合开发区各部门工作职能,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规划的重要信息都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开发区领导班子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深入细致地抓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对企业落地、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以及各项政策进行及时公开发布。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16年,开发区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其中: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2016年10月关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公示类18条,其他主动公开信息58条,内容涵盖管委会的机构设置、领导及工作人员任职、重大活动动态、区内企业、招商引资情况、重点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区内企业落户环评公示等方面的信息,劳动保障、领导视察、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流程、重大项目落地及工程进度情况等各类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我区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开发区严格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的调整收到了预期的效果,该项工作的可操作性日益加强。通过理顺公开程序明确责任,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量大、业务技术性较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开展的较少,致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不够;二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仍然不高。2017年,开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围绕以下几点力争有所突破:

1、加强业务培训。继续组织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开发区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和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对《条例》和相关政策规章、规定的理解深度,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驾驭能力,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

2、加强有效监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正常化。不定期地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征求外来投资者、服务对象的意见和接受群众投诉,监督检查优化环境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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