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ftz/2018-000002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高峰头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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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10-12 | [ 公开日期 ] | 2018-10-12 | [ 有 效 性 ] |
高峰头镇积极探索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坚持“三到位”,跟踪审计村级党组织书记(负责人)的经济责任,提升村级“一把手”执行“财经纪律”的意识。
一是规范审计程序,查找问题到位。审计工作针对年初换届选举没有连任的村党组织书记(负责人)为审计对象,全面审计村级资金收支管理、重要经济合同协议、重大担保、工程建设管理以及讼诉等情况。镇党委组织办会同镇纪委、经管站、审计办等职能部门成立村级审计工作组,通过业务培训、全程督导、备案结果等措施,确保审实审透。
二是注重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到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镇审计办以审计报告的形式报县审计局审核后反馈到村,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先行整改。县审计局通过现场查阅财务资料、实地查看现场、询问业务经办人等方式,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是加强结果运用,确保警示到位。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较多的村党组织书记(负责人)问责处理,以及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的通报。审计工作开展以来,共有3名村干部被书面提醒。
按照“三到位”管理要求,2018年,高峰头镇计划对16个党组织书记(负责人)没有连任的村完成审计工作,截至目前,已审计完成14个村,发现50余条问题。在未来两年内,将对全镇48个村全部审计一遍,实现审计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