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qyx/2022-000013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泉源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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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7-12 | [ 有 效 性 ] |
日前,在泉源镇商业广场上,6名身穿红色马甲的志愿者不惧炎热清扫广场。这6名志愿者都是泉源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蓝天白云下,一道鲜红亮丽的文明风景线十分惹人注目。
今年以来,泉源司法所以“3+1”理论武装工作体系为引领,紧密结合“学悟见创”要求,切实践行“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创一流”精神,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模式,让社区矫正对象由被动变主动,由消极变积极,主动参与到社会公益活动中来。
建立志愿者队伍,助力公益活动“规范化”。组建一支由40多名社区矫正组成的“阳光”志愿服务队,开展公益活动时,社区矫正对象统一着装,减轻了心理负担,增强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坚持目标导向,打造公益活动“个性化”。以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降低重新犯罪率为目标,积极推动公益活动常态化、多元化。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能力、年龄、身体情况、特长、兴趣爱好等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区村人居环境整治、核酸检测和义务写春联等公益活动。
强化志愿服务,促进社矫对象“再社会化”。以部门宣传活动为契机,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作为普法志愿者开展公益活动,组织参与民法典、禁毒、反诈、宪法知识、垃圾分类等宣传活动。
下一步,泉源司法所继续发掘现有资源,结合重大时间节点,创新公益活动方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多样化公益活动,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顺利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