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hhz/2024-000005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红花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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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3-29 | [ 公开日期 ] | 2024-03-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红花镇始终坚持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责任,积极开展巡河行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四乱”整治,持续守护好绿水青山,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美丽河湖。
全面落实河长制要求,加强巡查监督。以党政主要领导担任镇级总河长,各村党支部书记分段担任河长,确保全镇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全覆盖。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部署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安排日常巡河及河湖“四乱”整治任务,研究解决妨碍河道行洪和破坏河道管理的突出问题。依托智慧河长APP,对辖区河流、塘坝、水库进行定期巡查,及时上报并整改巡查发现的问题,确保河长制责任落实到位。2023年度,镇村两级河长平均每月巡河30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0多个。
深入开展常态化整治,确保严管严治。围绕沭河沿线重点区域,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严格落实“全域清、彻底治、长效管”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河湖“四乱”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治。结合日常巡河工作,及时清理整改巡查发现的问题,对重难点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人员、机械开展侵占河道违章建筑、阻水房屋拆除清理工作,同时不定期开展非法网箱养鱼集中治理和河道清淤工作,确保河湖“四乱”整治扎实有效。上一年度,共整治清理阻水房屋10处、阻水片林2处、网箱45个。
下一步,红花镇将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强化巡查管护,完善整治措施,切实解决制约河湖安全健康的深层次问题,有效推动全镇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