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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镇人大发挥“三项职能”助推环境整治
[ 索  引  号 ] 0010-10_C/2018-0524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胜利镇
[ 成文日期 ] 2018-05-24 [ 公开日期 ] 2018-05-2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胜利镇人大主席团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建言献策、主动监督,全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发挥调研职能。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采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个别走访等方式,认真开展城镇环境整治专题视察调研,并及时梳理视察建议意见,交镇政府整改落实。

二是发挥宣传职能。人大代表利用各种和群众打交道的机会,积极宣传做好城镇环境整治工作的意义,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城镇环境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行为规范,树立“人人参与创建美丽家园”的意识。

三是发挥监督职能。人大代表主动做好榜样示范,时时关注周边环境,树立人人都是主人翁,人人都做监督员意识,积极保持和维护美丽环境,并敢于抵制破坏环境卫生等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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