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40-06_A/2017-062200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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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6-23 | [ 公开日期 ] | 2017-06-22 | [ 有 效 性 ] |
郯城街道小麦种植面积10.8万亩,收割跨度时间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任务重。为做好该项工作,街道立足实际,坚持宣传先行、巡查到位、严格奖惩、秸秆清理“四步走”措施,效果明显。
宣传先行。成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村街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并设立禁烧指挥部,确保各村街在主要地块至少设立指挥部1—2处,实行24小时盯防。向全体农机手发放《致收割机手的一封信》,向全体农户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明确收割标准及禁烧政策;街道统一印制宣传横幅及标语,保证大村不少于200幅,小村不少于150幅,确保村街主要道路及地块悬挂到位;规定村街喇叭每天早中晚三次广播,宣传禁烧政策;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确定为5月份党员固定活动日主题,发挥党员带动作用;街道出动3辆宣传车,分片进村到地巡回宣传。制作下发宣传软件,各社区自行出动宣传车,全面营造禁烧氛围。组织社区、村街、农户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及保证书,夯实责任,督促禁烧。
巡查跟上。落实“三定三包”责任制,街直部门包社区、脱产干部包村街、农村干部包地块,确保地块到人,责任到人。联合派出所成立四大巡逻组,领导成员带队,部门负责人跟上巡查,明确巡查范围并配备巡查车8辆,保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实现地块监管全覆盖。各村街成立巡逻小组,广泛吸收村街干部、党员参与,每村不少于4组,每组不少于10人,保证所有地块全部推行“1+1+1”模式,确保收割一块还田一块播种一块,杜绝焚烧隐患。
奖惩到位。明确秸秆粉碎还田及打捆集中储运补助标准为20元/亩,有机肥利用补助标准为30元/亩,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明确火点惩罚标准,对出现“第一把火”的社区及村街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并明确罚款标准;落实禁烧责任书要求,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对点火户及被点户进行处罚,对收割不达标的农机手进行处罚;严格落实“四禁”措施,明确秸秆乱堆乱放处罚标准;麦收结束后,对未出现着火点的社区予以奖励。截至目前,已根据验收结果兑现奖惩。
清理扫尾。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秸秆“四离一集中”工作。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社区全体包点干部及村街“四大员”参会,通报秸秆禁烧成果,明确秸秆清理要求、完成时限及惩罚标准。规定各村街广泛发动人力、动用机械,集中利用2周时间完成秸秆清理工作,保证秸秆离田、离河、离路、离林、集中处理。截至目前,街道22个社区已完成秸秆清理工作,做到田间地头、村内村外、沟渠河流无堆积秸秆,无禁烧隐患,为夏种和防汛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