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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镇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
[ 索  引  号 ] 0010-30/2018-0411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胜利镇
[ 成文日期 ] 2018-04-11 [ 公开日期 ] 2018-04-1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深入开展河道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快镇村振兴步伐,今年来,胜利镇党委、政府采取得力措施,持续抓好“河长制”工作的落实与推进,确保全镇河道长效保洁。

一是镇村联手,加大监控力度。全体镇村干部自觉做好河道整治与保洁工作,每天通过微信将河道保洁情况拍成照片上传到镇“河长制”微信群,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工作落后的单位与个人予以及时曝光,并限时整改补救。

二是把控源头,杜绝河道污染。镇“河长制”办公室人员协同各个河长对每条河道从源头上追本溯源,掌握河道污染来源,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治,真正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三是强化责任,确保长效保洁。明确每条河道的河长为第一责任人,河道所在的村居支部书记为共同责任人,实行同奖同罚。对每次检查予以计分排名,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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