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010-10_C/2017-0314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胜利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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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3-14 | [ 公开日期 ] | 2017-03-14 | [ 有 效 性 ] |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扎实有效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我镇采取措施加大对生活垃圾的处理,确保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转运及垃圾处理的日常巡查考评等工作。
强化三个主体。一是各村利用会议、标语、黑板报、宣传册等方式,向农(居)户主体宣传垃圾处理相关知识,进一步改变群众乱堆乱放、随手乱扔的陋习。二是每个村点按每400-500人基数增聘一个保洁员,指导保洁员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清扫、定点倒放点垃圾清运工作。三是各村选择在村庄中有奉献精神、威信较高的村民和退休老同志成立理事会,充分发挥理事会在垃圾处理工作中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作用,同时发挥好村民小组长作用。
强化考评奖惩。建立定期考评和随机巡查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将垃圾处理工作列为村级目标管理考评重要内容并设立单项奖,检查范围为公路沿线、美丽乡村建设点、村委会周边可视范围内的通村公路沿线、水塘水沟、农户集居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