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010-11_B/2016-1216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胜利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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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12-16 | [ 公开日期 ] | 2016-12-16 | [ 有 效 性 ] |
为从更高起点上开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胜利镇坚持“四举措”,不断增强全镇群众法治观念,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认识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安排,细化分工,共同做好组织、协调和衔接工作,切实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日常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立足实际,突出特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分清教育层次,注重特色,大胆创新,确保质量,不断丰富“以案释法”的形式和内容,逐步建立起成熟的“以案释法”工作模式。
三、总结经验,力求实效。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收集工作,加强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对“以案释法”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及时上报镇法治办。
四、强化考评,注重实绩。镇法治办将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普法总体考核和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