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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集镇落实河长制 确保水清河畅
[ 索  引  号 ] 0005-06_C/2018-0316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杨集镇
[ 成文日期 ] 2018-03-16 [ 公开日期 ] 2018-03-16 [ 有  效  性 ]

 

杨集镇以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因河施策,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目标。

杨集镇地处郯城县最南端,境内有郯新河、柳沟河、老墨河、窦七河等。按照上级要求,镇党委、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镇村两级干部分别担任镇级河长、村级河长,明确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还配了警长以及民间河长,并按照河长制考核办法,全面落实巡河制度,加强河道管护。工作中,坚持重点整治、绿色发展的理念,突出处理好河流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与此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环境秩序的管控力度,加大对环境卫生督查与管理的力度,水利站联合相关部门建立镇、村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道名录,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立足不同河流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做到一河一档、一河一策,解决好河流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并积极组织开展河道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确保辖区卫生整洁、水清河畅、管理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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