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19-000039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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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9-16 | [ 公开日期 ] | 2019-09-16 | [ 有 效 性 ] |
为树立和弘扬郯城生态环境文化品牌,发挥文化在价值观上的导向和引领作用,近日,县环保局制定出台了《郯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深入推进郯城生态环境文化建设方案》,全面深入推进郯城生态环境文化建设。
《方案》明确了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建立以“主动作为、为则必成”为核心的郯城生态环境文化,既是对近年来工作经验和教训的深刻总结和凝练,也是对环保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梳理的新思路和新方法。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作风上、纪律上、工作上全面树立和践行“主动作为、为则必成”的郯城生态环境文化,不断营造守初心、担使命的文化氛围,减少“要我为”,增加“我要为”,逐步形成文化归属、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
《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即坚持党建引领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方面要始终保持自警自省精神,秉持环保初心,牢记职责使命。另一方面,坚持使命引领、领导带头、榜样示范、制度保障相统一,强化主动作为自觉性,通过生态环境文化的导向和引领,切实提高郯城生态环境文化建设的系统性、创造性、有效性。以文化建设的良好成效不断引领干部自觉增强担当精神和履职能力,为生态环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赋能。
《方案》还对生态环境文化建设近远期任务分工、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