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20-000016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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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9-17 | [ 公开日期 ] | 2020-09-17 | [ 有 效 性 ] |
为打造良好的市容秩序,县综合执法局始终坚持市容秩序管理的高标准,将提升市容秩序管理水平作为一项经常性、持续性的工作常抓不懈,用活了“三支队伍”、严格了一项制度,确保了城区市容秩序全天候管理不断档,实现了城市环境秩序高标准运转。
县综合执法局始终将执法队伍建设抓在手上,有效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城管执法人员”、“辅助性管理人员”、“公益岗人员”对市容秩序梯次化管理的作用,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精准化的要求,通过网格化管理方式、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措施,落实执法队伍责任,以步巡为基准,摩托机动巡查、车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城区内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查处,,使市容秩序管理条理清晰、责任明确,既提高了效率又保证了市容秩序整治的质量。自9月份以来,辖区内占路经营、游商浮贩、违规洒漏等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郯中路、团结路临街门店等敏感位置均保持了较高的市容秩序水平。
为保障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有效运行,县综合执法局坚持“大城管”机制,依靠机制充分做好管理工作。每天派出执法人员参与“大城管”巡查,针对占道经营、市政设施规范、车辆违停治理、渣土运输检查等进行相应检查工作。查出问题后及时公布,按照问题的类别予以扣分,充分调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紧迫感,确保城市市容优美、环境整洁、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