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22-000025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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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12-13 | [ 有 效 性 ] |
为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12月11日,恰逢2023年元旦即将到来之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组织人员设备到第一书记任职村庙山镇石桥村开展路灯亮化设施安装工程。
据了解,石桥村共有居民165户,村内路灯覆盖率不高,村民夜间出行不便,群众最急需解决的难题就是在村内增加路灯照明设施,实现路灯全覆盖。为此,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组积极向派出单位争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安排专业人员到村进行实地勘测,作出路灯安装计划。目前,在派出单位和驻村两位第一书记多方筹措下,村内路灯已安装完毕,共计安装路灯32盏,辐射范围涵盖了村主要道路、重点场所、街头巷尾等,基本实现村内路灯全覆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老百姓渴求幸福生活的热切期盼。村民的需求,就是第一书记的工作方向,此次亮化工程是第一书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为表现,路灯安装映射幸福家园大民生,第一书记和派出单位以真情惠民生,让条条道路亮起来,照亮了村民的幸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