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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多项举措强化固定污染源事中事后监管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23-000003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3-20 [ 有  效  性 ]

为夯实排污单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进企业依法持证排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着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管理体系,不断强化固定污染源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形成企业持证排污、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执法监管新格局。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制定并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度》、《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明确监管对象范围、监管重点内容及各部门职责分工,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加强督办落实,形成建设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落实落细核发环节。严格落实落细核发前现场核实环节,对照排污许可申请表、环评及批复、排污许可核发技术规范,对拟发证项目进行逐项、逐条审核,确保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为精细化管理、严格污染物排放控制打下坚实基础。过去一年,全县共核发排污许可申请(含变更、延续等)113件,目前在库排污许可证企业161家,涉及22个行业种类。

三是筑牢证后管理防线。根据企业行业类别、规模等,采取全覆盖检查的措施,分级分类对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证后监管工作,对重点行业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重点核查企业是否按证排污、是否按要求定期进行监测及提交执行报告等,提升企业持证守法意识。近一年来,累计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质量合规性检查131家,排污许可现场核查与帮扶企业110家。

四是帮扶服务与监管有机结合。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采取专人负责“一对一”指导,利用电话、微信、电子邮件、视频会议等方式,为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提供政策和技术咨询线上服务,及时答疑释惑。同时加大线下帮扶力度,近期已组织集中业务培训2次,现场帮助企业解决排污许可方面问题35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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