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3-000013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8-17 | [ 有 效 性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郯城县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执法、管理协作机制,着力构建通力合作、信息共享、协同管理的大格局,有效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卡点,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通过整合原社区矫正工作科和司法所人员力量成立郯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和4个中队。郯城县社区矫正大队为正股级社区矫正机构,全面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中队采取“队+所”共建模式,将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建在司法所之上,与各司法所合署办公。
二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协调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会议,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需要相关单位协商处置的疑难问题,报会议商讨研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发挥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会议作用,积极履职尽责,密切协同配合,狠抓落实执行,推动司法协调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是深化部门协作,探索形成合力。大力推进司法与公安“信息共享、平安共建、和谐共治”的队所联动机制建设。联合郯城县公安局下发了《关于推行社区矫正“队所联动”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社区矫正中队和乡镇派出所协同联动。“队所联动”机制有助于及时清查社区矫正工作的潜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严厉打击脱管、漏管行为,在集中点验、联合查访、教育谈话、应急处置等工作,充分发挥了各自职能优势,真正做到了双方信息互通、管理互动、帮扶互助、优势互补。
同时,会同郯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签订了《关于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动态管理通报制度的实施方案》,加强了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联动协作。今年7月份,郯城县司法局联合郯城县人民检察院利用大数据查询,结合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专项整治排查活动,对全县6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训诫、警告20余人次,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警示效果。
下一步,郯城县司法局将努力探索政法协同、警矫联动等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径,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效,持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