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ajj/2024-000003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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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4-29 | [ 公开日期 ] | 2024-04-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管理,吸取各地非法违法“小化工”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确保郯城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郯城县立足源头治理、着眼长效、从严管控,多措并举,全面排查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消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周密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省、市关于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工作部署以来,郯城县立即制定了行动方案,第一时间组织召开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对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整治范围和工作责任,不断强化“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强化网格管理,全面开展摸排。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监管机制作用,将属地管理与网格管理相结合,利用网格员人头熟、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及时准确搜集非法违法“小化工”相关动态信息,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县应急局专项整治小组联合乡镇应急办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企业、各村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违规储存、未经许可生产危化品,各村是否存在无证无照、证照不全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的单位或个人,重点排查闲置废弃厂房、民房和鲁苏交界等偏僻地区是否存在非法违法“小化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没有遗漏。
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张贴明白纸、24小时大喇叭循环广播、公众号推送、微信群转发等方式,向广大居民群众普及非法违法“小化工”的危害性和从事非法违法“小化工”生产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办法,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行动,在全县营造“干群齐参与、违法共打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