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jgswj/2024-000002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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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11-05 | [ 公开日期 ] | 2024-11-0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是“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分布式”运营新模式。采用“分布式”建设思维,构建“1+N”实体总分仓模式,实现主仓与分仓、实体与虚拟、现场与远程相结合,持续升级完善公物仓运营体系。建立虚拟公物仓,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全部纳入虚拟仓管理。
二是“减”少思维定势,探索“大公物仓”新定义。将公物仓管理理念拓展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设施设备等领域。收回闲置办公用房8912.7平方米纳入公物仓,交县城投集团出租使用。统筹8辆公车纳入公物仓,对车改后无车的单位统一保障;维修交回的老旧公务车辆30台,全部调剂使用;处置41辆老旧公车,上缴国库13.3万元。共享设施设备,节假日和周末免费开放机关单位停车场,日均提供车位527个;调剂共享大剧院,公益演出16场,商业出租30次,增加财政收入30万元。
三是“乘”势深度融合,构建“三化融合”管理新机制。法治化强保障,出台《郯城县临时机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管理办法》《郯城县县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标准化促规范,牵头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入仓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规范》临沂市地方标准;数字化提质效,搭建公物仓管理系统,实现从资产申请到业务审批的全过程在线管理。
四是“除”去部门壁垒,优化资产盘活新路径。“推进办公设备资源共享、修旧利废,优先调剂使用公物仓资产”纳入县委、县政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十条要求》实施细则。截至目前,累计调剂物资536件次、节约财政资金69.33万元。印发《关于报送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的通知》,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摸清资产底数,全面挖潜存量,将闲置资产统一纳入公物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