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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4-000016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4 [ 公开日期 ] 2024-12-0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7日是全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法治宣传,建设法治交通,12月4日,县交通运输局在人民广场参加了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开展了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摆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为现场群众详细解读宪法、民法典、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对当场提出的相关问题予以解答,激励和引导广大群众诚实守信,了解宪法、掌握宪法,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增强了大家的法治观念。针对目前广大群众关心的非法营运,专门整理印制了“抵制非法营运,共享和谐交通”宣传彩页,从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列举了多个案例,让群众真正了解乘坐“黑车”的潜在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拒乘黑车。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咨询50余人次。

通过现场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交通枢纽户外大屏循环播放等方式,用生动的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营造了全民参与普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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