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03-07_Z/2016-1107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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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11-07 | [ 公开日期 ] | 2016-11-07 | [ 有 效 性 ] |
2016年11月1日,郯城县庙山镇初级中学、郯城大唐学府北校区、郯城未名初级中学3个单位的太阳能集热系统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根据《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下达2016年太阳能学校集热系统财政补贴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加快太阳能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我县由经信局牵头,组织协调财政局、教育局、郯城县庙山镇初级中学等3家学校积极申报了2016年度太阳能集热系统项目,总投资50万元,可以获得财政补贴金额19.5万元,年节能量达到60吨标煤。三个项目日产热水可以达到26吨,为在校三千多名师生提供了热水洗浴便利。不仅改善了校区生活环境,而且对树立青少年的节能意识、倡导整个社会共同参与节能活动具有深远影响。
自2011年以来,县经信局、节能办将推广太阳能集热系统在公共领域的应用作为推进社会节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共实施21家学校太阳能集热系统项目,日产热水能力为207吨,共获得财政补贴155.25万元,获益师生达到30000人,年节能量达到467吨标煤,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