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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强化土地资源管理 增强保障发展能力
[ 索  引  号 ] 0112-05_A/2016-1230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6-12-30 [ 公开日期 ] 2016-12-30 [ 有  效  性 ]

近年来郯城县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功创建“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得到切实保障,为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

多措并举保发展,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保障有力。土地是发展之本,郯城县紧密结合重点经济工作和重点项目,突出做好用地初审和征地补偿工作,加快报批速度,为项目落地搞好服务。2016年共组织上报城镇建设用地12个批次,面积3136亩,新增建设用地2265亩,为经济开发区、东城新区、高科技产业园、医药产业园、郯国古城、天沐温泉、宜华木业等重点建设项目搞好用地保障和服务。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出让土地36宗,协议出让土地9宗,划拨供地26宗,面积共2643亩, 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坚持开发保护并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稳步推进。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举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国土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所作的统筹安排与整体部署。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郯城城区及周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2万亩,达到围城保护耕地的效果。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同步推进,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8万余亩。完成郯城街道和马头等4个乡镇规划修改工作,修改面积1500亩,通过省厅审批。初步完成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片区、重点项目及各乡镇指标需求统计调查工作。完成14、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17.6万亩,做好泉源等2个县级土地整治项目3130亩立项实施工作。6个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通过初验,新增农用地205亩。新申请立项5个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面积170亩。

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在成功创建“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三项重点工作。出台了《郯城县盘活企业低效用地工作方案》,采取增加投资、依法转让、有偿收回、税收调节等4种处置方式,盘活低效用地825亩;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2011至2015年全县共批回农转征项目面积10000余亩,已供9165亩,供地率91%;2016年标准化厂房建设任务7万平方米,孵化器3万多平方米已建成,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区二期标准化厂房6.9万平方米已开工建设。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土地市场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全县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机制逐步完善。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国土执法监察及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验收,对全县执法监察力量整合充实,抽调18人组成了4个责任片区,抽调11参加全县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强化巡查监管,重拳打击违法用地行为,遏制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生。

倾情倾力改善民生,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实现“新开旧停”。全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完成,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人员、职责全部到位。按照“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簿册、统一依据、统一信息平台”的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专题业务培训,到先进县区学习经验,做好档案移交和数据整合工作,编制《郯城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为不动产登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县政府于7月12日发布了公告,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于7月15日正式启动,实现了“新开旧停”。截至目前,受理相关业务3060宗,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510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550份,受到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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