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2-05_A/2017-021500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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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2-15 | [ 公开日期 ] | 2017-02-15 | [ 有 效 性 ] |
2月14日,在平安郯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上,,我局被评为“平安郯城建设先进单位”,这是我局连续十三年获此殊荣。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上级和县委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推进平安郯城建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评为“平安郯城建设先进单位”。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证平安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局党组高度重视,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平安郯城建设工作放到突出位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制定综治实施方案和全年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平安郯城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保证平安郯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二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健全局内部保卫组织,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局内安全防卫措施,强化执法监察,做好信访工作,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整治工作,维护好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及稳定工作。全局上下风气正、气氛和谐形成了团结拼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是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抓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利用3.19矿法宣传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6.13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全县安全生产活动宣传月等有利时机,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点,悬挂过街帘子,印发宣传明白纸,录制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光盘,利用电子荧屏,广泛宣传。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平安郯城建设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建立重大事项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修改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各项保密措施,把平安郯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夯实基础,加强防范确保实现长治久安。重视物防、人防、技防相结合,保证监控设备,报警器具、防盗设备正常运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聘用保安大队民警,加大防范力度,做到万无一失。全局全年安全生产、职工队伍稳定。未出现任何的集体或个人上访事件。连续六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保持了持续、健康、快速、稳定良好发展局面,为全市、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