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2-05_A/2016-1121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16-11-21 | [ 公开日期 ] | 2016-11-21 | [ 有 效 性 ] |
今年以来,庙山国土所制定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在保护基本农田、严守耕地红线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镇经济科学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健全完善国土资源保护责任和考核机制,乡镇与村签订责任书,把耕地保护目标列为各科学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实现了耕地保护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坚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制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等制度。在基本农田设立保护界桩、标志牌,做到了基本农田保护范围、面积、地块、保护措施等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动态巡查,有效遏制违法土地行为。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事后查处”相结合,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执法大队具体抓、国土所直接抓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体系。扎实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卫片执法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群众依法用地意识。充分利用“3.19”、“4.22”、“6.25”、“12.4”等纪念日,借助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介,通过赠送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展出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开展国土法规宣传“五进”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保护耕地、依法用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