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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大队重点车辆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攻坚行动首战告捷
[ 索  引  号 ] tcxzf-07_G/2016-1125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11-25 [ 公开日期 ] 2016-11-25 [ 有  效  性 ]

县交警大队自11月17日起至2017年2月21日在全县开展重点车辆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攻坚行动,期中11月17日至11月27日为第一次集中行动。攻坚行动开始6天来,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955起,其中变型拖拉机超载176起,货车工程车三轮车摩托车超载90起、违法载人159起,酒驾43起,醉驾2起,扣留机动车216台,行政拘留22人,刑事拘留3人。

工作中,一是四个突出。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重点车辆、突出重点违法行为、突出重点时段,确保集中攻坚行动目标明确,效果显著。二是开展集中行动,强化现场查处。在县内组织交警、特巡警、派出所等多警种,混合编组,联合执法;同时积极向支队汇报邀请支队特勤组来郯城换位检查联合执法。县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带队上路开展行动,2/3以上的民警上路执勤执法。是组建执法分队,突出整治效果。将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抽调警力,组建执法小分队,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出入口、车流量较大的国省道为重点,采取定时、不定时穿插移动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管控。是强化研判指令,实现精准查缉。依托查缉布控系统,对违法车辆的行驶轨迹和时空轨迹进行研判,找准违法车辆容易出现的时间点和路段,有针对性地部署警力,实现精准打击。是完善管控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紧盯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不放松,加强机动车源头管理。全面排查重点机动车驾驶人,按照规定列入重点管理,严格驾驶人源头管理。是开展集中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公路平面交叉口,客运班线集中路段,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以及交通秩序混乱的人群聚集区域等重点隐患路段的安全治理,特别是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设置不科学、不合理、不到位、不规范的路段列出整改清单。是强化宣传曝光,营造社会氛围。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曝光严重违法驾驶人、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公布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公告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严重交通违法举报电话,强化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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