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36-02_H/2018-0207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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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2-07 | [ 公开日期 ] | 2018-02-0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按照十九大报告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将《郯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制定的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县政府法制局抽调6名工作人员与2名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成考核小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集中考核。此次考核共涉及全县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和46个县直部门。
根据乡镇和县直部门的工作现状和职能差异,分别设计考核指标和内容,做到区别情况、各有侧重。乡镇主要考核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情况等5方面;县直部门主要考核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特别是“三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方面。
考核过程中,考评人员严格按照《全县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的考评指标规定,仔细核查证明材料,对扣分项目,详细登记扣分原因,统计分数,确保评查公开、公正、客观。
通过此次考核,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水平有新的提升。各乡镇各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部署、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治教育培训、推行“三项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要继续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水平;进一步梳理任务举措,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郯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规定的目标任务,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