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2-05_A/2016-1102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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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10-31 | [ 公开日期 ] | 2016-10-31 | [ 有 效 性 ] |
按照省厅《征地专项清理和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自查工作方案》和济南督察局工作安排,在市局统一部署下,郯城局高度重视,召集相关科室进行专项部署,结合土地出让金自查上报系统,逐宗地对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展开自查工作。
根据出让金自查上报系统,2014-2015年,我县共出让宗地88宗214.2857公顷,土地出让金应收总额11.1997亿元,经逐宗地落实,我县实际收缴土地出让金总额11.1997亿元,全部收缴到位,每宗地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收缴出让金,不存在迟缴、缓缴、拖欠出让金的情况,更不存在滞纳金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省厅《征地专项清理和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自查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收缴出让金,推进我县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