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24-04_H/2016-113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审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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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11-30 | [ 公开日期 ] | 2016-11-30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审计局为更好的践行审计新理念,适应审计新常态,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法,既提高了审计质量,又提升了审计价值,全局上下形成“一盘棋”,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对照“红头”。将查阅领会与被审计单位职能相关的各级红头文件作为审计重点,把“红头”贯穿审计始终,重点把握被审计对象贯彻执行各级文件精神情况,把握执行“红头”之后的效益效果情况。
二是关注“苗头”。重点把握两个方面,一是及时发现倾向性的问题苗头,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发挥好审计免疫功能;二是强调关注服务经济发展、践行科学发展的先进苗头,客观准确做出评价,真实完整的为责任人画像,发挥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审计职能。
三是调查“源头”。遇到问题,注重追查源头,通过向上追溯或向下延伸的方式理清事情来龙去脉,分清事情前因后果,确保审计查出问题使被审计单位和对象心悦诚服,提升审计效能,防范审计风险。
四是抓住“重头”。强调以审计实施方案为依托,仅仅围绕责任履行,抓住主要内容和内容的主要方面,以能够界定被审计对象责任的内容为“重头”,其他问题,则以审计建议书或审计专报的形式予以披露。(张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