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24-04_H/2017-0203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审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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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2-03 | [ 公开日期 ] | 2017-02-03 | [ 有 效 性 ] |
为推动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等安居工程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促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健全完善,规范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促进保障房分配公平公正,维护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权益。郯城县审计局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四项内容,准确把脉保障性安居工程。
一是首先关注安居工程资金和任务完成情况。通过调查了解,找准2016年安居工程资金收支规模和结构情况,分类列出各类安居工程的保障对象范围、规模等情况。再逐项审查,通过资金量、规模、完工工程三项汇总对比,摸排出是错报或虚报抵顶完成任务。
二是重点审查棚户区改造和货币化安置。棚户区改造涉及千家万户的根本生计。审计重点关注棚改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审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是否达到预定目标,通过对购买棚改服务和货币化安置工作中违规决策、暗箱操作、围标串标、内外勾结、价高质低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采购等问题进行严密审查,确保了全县新实施的6个棚改项目合法合规,6.1亿棚改专项补助资金安全到位。
三是继续关注工程建设和住房分配使用。工程建设是整个安居工程的核心内容。审计通过关注安居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情况,审查有无项目因前期建设手续不全、未按设计施工等原因无法竣工验收备案,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影响按期交付使用,以及已竣工验收备案但长期未分配入住等问题。重点审查有无在土地供应、工程招标、分配审核等环节失职渎职,造成土地出让金流失,工程造价虚高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骗钱、骗住、骗售”和非法处置安居住房等问题。
四是着力关切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查有无税费减免不落实、资金拨付不及时、专项资金闲置等问题。对去年以来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中是否存在套取挪用专项资金,克扣截留补助补贴,乱收费用等问题进行重点审查,确保全县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用准用好。(王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