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zj/2018-0000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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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8-15 | [ 公开日期 ] | 2018-08-15 | [ 有 效 性 ] |
贯彻党的十九大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重大部署,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县财政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落实好惠农富农政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一是全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落实财政精准扶贫政策,加强各项脱贫政策的协调配合。拨付资金8624万元,对重点贫困村进行扶贫,主要用于优化当地产业结构,支持引导农民发展特色种植产业,帮助贫困村发展经济,实现脱贫致富。
二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增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投入资金1.34亿元继续支持洪福寺、埝里和窑上拦河闸除险加固等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投入1344万元用于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逐步夯实农业农村生产发展的基础。
三是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通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增信,对参与融资增信的农业新型主体授信贷款,目前已授信总额度1855万元,累计发放贷款5145万元。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00万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 确保农民真正受益。
四是支持农业科技,实现农民增收。安排资金 100万元,支持玉米“一防双减”,普及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安排240万元用于农业保险补贴,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200万元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促进创业就业。安排资金11.5万元,先后开展新型农民科技、专业技术和创业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能力,实现农民增收。(郯城县财政局 农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