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19-000003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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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05-27 | [ 公开日期 ] | 2019-05-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办编制了《郯城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县司法局领导
主要包括:县司法局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人民调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等管理情况。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专项统计报告等。
6.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7.其他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博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局办公区域设有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特殊规定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郯城县司法局办公室查阅。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局提出申请。
1、申请形式
本局受理书面提交的申请和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申请。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申请办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工作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郯城县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郯城县文体中心B座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539-6221817
电子邮箱:tanchengsfj@163.com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打投诉电话举报。
投诉电话:0539-6221817
通信地址:郯城县文体中心B座搂二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