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29/2016-101300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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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8-04 | [ 公开日期 ] | 2016-08-04 | [ 有 效 性 ] |
8月3日下午,我县热心群众将一只受伤白鹭送至县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民警及时将其送往县林业局森保站进行了救治。
经鉴定,这只白鹭为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右侧翅膀受伤。据该热心群众介绍,他是在沭河边发现了这只受伤的白鹭,第一时间就将白鹭送到森林公安局,希望受伤白鹭能得到妥善救治。民警表扬了其爱心救助的行为,并联系了县林业局森保站工作人员,迅速将白鹭送往救治,待其伤愈之后再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郯城县森林公安局一直将野生动物的保护纳入常态化工作,定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活动,同时不断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加入到了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逐渐形成群众广泛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