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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jyj/2024-000011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20 [ 公开日期 ] 2024-08-2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认真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进一步解决校外培训领域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临沂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校外培训治理领域重点任务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集中治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及方式

(一)开展时间。6月27日至8月31日

(二)开展方式。通过“联查+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全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违规学科类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7月底前对检查发现问题机构进行“回头看”检查,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严查隐形变异违规培训,保障学生家长资金安全,确保“双减”工作走深走实。

二、参加人员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郯城街道等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各乡镇参照县里做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检查人员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证照”管理。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是否齐全;“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经营范围违规培训问题;是否有机构无证无照进行违规培训。

(二)隐形变异治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问题(含涉艺考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问题);是否存在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非学科类培训问题;学科类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违反“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规定问题;是否存在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夏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问题。

(三)培训收费管理。重点检查学科类培训是否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是否超时段(一次性收费或变相收费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超限额(非学科类培训收费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收费;是否规范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是否开设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并与教育行政部门、托管银行签订专用账户管理协议;是否存在“监管账户近两个月无进账”问题;是否存在监管账户资金额度、订单数等与现有培训学生数明显不符问题。

(四)培训安全管理。严禁使用彩钢板建筑,以及在投入使用后擅自搭建、改建、扩建;严禁在外窗、阳台、安全出口等部位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或门禁等障碍物。三是严禁擅自停用、关闭、遮挡消防设施设备,埋压、圈占消火栓,破坏防火分隔,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在电器线路上搭、挂物品,超负荷用电或者改变保险装置、空调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外部电源线,采用移动式插座连接,使用电烤炉、红外辐射取暖器、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在培训场所内及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严禁在培训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取暖、照明、驱蚊,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履行好检查责任,真检实查,不流于形式,加大对城市商圈、学校周边、商务楼宇等地区,公开、集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暑期和周末时间的暗访力量,严厉打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畅通违规培训举报渠道,加强对各类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的核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违规培训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部门、乡镇把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于8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郯城县“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将统一进行反馈。

联系人:吴迪;6221379。

邮箱:tczcjk89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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