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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郯城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封闭化管理水平的通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tcjjkfq/2024-000003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 公开日期 ] 2024-10-0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提升郯城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郯城化工产业园内人员和车辆管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全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4〕1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1日8时,对郯城化工产业园封闭化进行提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闭化区域划分

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封闭化建设要求,结合安全风险、道路通行等实际情况,决定将郯城化工产业园道路路口设置11个封闭卡口,封闭区域见附图。后期根据道路建设等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二、封闭化区域管控卡口设置

化工园区共设置11个卡口。

①号卡口:恒通路和师郯路交汇处南侧

②号卡口:恒通路和郯马路交汇处北侧

③号卡口:恒通路和白马河交汇处南岸

④号卡口:恒昌路和幸福渠交汇处

⑤号卡口:团结路和工业路交汇处西侧

⑥号卡口:建设路和工业路交汇处西侧

⑦号卡口:扁鹊路和工业路交汇处西侧

⑧号卡口:恒通路和皇亭路交汇处北侧

⑨号卡口:兴郯路和皇亭路交汇处北侧

⑩号卡口:立新路和白马河交汇处南岸

⑪号卡口:兴郯路和白马河交汇处南岸

三、封闭化区域车辆、人员进出要求

1、园区内门禁卡口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控,封闭区严禁非园区相关企业车辆(包括危化品运输车辆、建设工程车)、人员进入,园区企业车辆登记备案录入门禁管理系统后通过车辆识别进出园区,外来人员、车辆实行预约申报制度,需向所前往的企业或开发区预约,预约程序请关注“嗨通行”公众号,经同意后方可入园通行。进出园区的危险化学品车辆除企业审核外,还需开发区审核。(危险化学品车辆预约审核联系电话:17862201205,牛工)军警、消防、抢险救援、医疗救护、行政执法等执行公务和紧急任务车辆免检出入。

2、各部门、各企业以及相关单位须做好对员工、进出车辆的宣传工作,及时提醒本单位员工、上下游供应商及关联单位按规定行驶,避免造成生产和工作上的不便。

3、园区周边及内部道路严禁车辆随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载、混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园区内摆摊设点,不得扰乱园区正常生产和社会秩序,不得翻越园区封闭管理边界。

4、违反化工园区封闭管理规定、不按引导行驶的行为、扰乱公共管理秩序和交通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请广大市民自觉配合化工园区封闭管理,遵守交通指引,合理选择出行道路,注意交通安全。

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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