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24-000011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29 | [ 公开日期 ] | 2024-11-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郯城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粮食加工品等18大类食品634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粉条6批次,辣椒、山药各2批次,葱、姜、萝卜、猪肉馅包子、煎饼、鸡蛋各1批次不合格,分别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